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临沂汤头温泉旅游度假区、临空经济区(河东经济开发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上级驻河东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区政务新媒体管理,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发展、有序发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履行管理责任
全区各级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规范开设政务新媒体;不得以单位内设机构、专项工作名义开设政务新媒体,禁止任何个人以单位名义开设政务新媒体。各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要按照“谁开设、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履行政务新媒体的规划建设、组织保障、健康发展、安全管理等职责,同时完善与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共同做好发布引导、舆情应对、网络安全等工作。政务新媒体名称应简洁规范,与主办单位工作职责相关联,并在公开认证信息中标明主办单位名称,主办单位在不同平台上开设的政务新媒体名称原则上应保持一致。
二、规范运营管理
(一)实行分级备案。全面实施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制度,各级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注销等工作均需在2个工作日内填写《河东区政务新媒体备案登记表》并报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经审核同意后按程序报送“全国政务新媒体备案管理系统”进行填报备案。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变更或注销账号信息。对未经报备批准擅自设立政务新媒体或不及时变更备案信息的,将全区通报批评并严格关停处理,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责问责。
(二)做好清理关停。各镇街、各部门单位要遵循集约节约原则,原则上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对同一平台上开设的多个账号进行功能整合和清理关停,不得以单位内设机构名义新开设政务新媒体。对信息更新慢、内容推送迟、交流互动差、办事效率低的,要采取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对不同平台上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政务新媒体进行清理优化,注重实效,确属无力维护的要坚决关停。
(三)强化日常运维。政务新媒体每12天至少发布1条原创信息(包含节假日);对12天内无内容更新的,将进行全区通报并强制注销关停。要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明确审核程序和岗位责任,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要规范转载发布工作,原则上只转载上级政府网站以及上级有关主管单位确定的稿源单位发布的信息;需要社会公众周知的重要政策信息,各级各类政务新媒体应及时转载,转载发布的信息,均应注明来源,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和信息内容;不能简单转载原文链接,不得转载代表个人观点、意见及情绪的言论,不得参与商业性、盈利性经营活动,严禁刊登商业广告或链接商业广告页面;减少新闻宣传和领导活动报道类信息发布。
三、加强功能建设
(一)发挥政务公开新平台作用。政务新媒体制作发布要聚焦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贴近民生民情、民心民意,深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充分运用政务新媒体发布政策、解读政策、宣传政策,注重运用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形式提升解读效果,提高政务新媒体的亲和力和吸引力,增进公众对全区工作的了解和支持。遇有突发公共事件和重大政务舆情,要快速响应,及时上报,妥善处置。
(二)畅通在线互动渠道。认真做好公众留言的审核发布、处理反馈工作,回复留言要依法依规、态度诚恳、严谨周到,杜绝答非所问、空洞说教、生硬冷漠。探索政民互动新方式,鼓励采用微联动、微直播、随手拍等多种形式,引导公众依法有序参与公共管理、公共服务。严禁购买“粉丝”等数据造假行为,不得强制要求群众点赞、转发信息或下载使用移动客户端等。
(三)提升办事服务功能。将适用移动端的优质政务信息与高频服务事项向政务新媒体集聚,切实提供信息查询、在线缴费、办事预约、证照办理等民生服务,实现更多事项“掌上办”。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政府网站、政务服务网、实体政务大厅的线上线下联通、数据互联共享,简化操作环节,规范办事指引,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四、加强督查考核
区政府办公室主管全区政务新媒体工作,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区政务新媒体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工作,每月将对运行情况进行抽查、督查,结果将予以公开通报,并纳入政务公开年度考核。在各级政务公开检查暗访中,被国家、省、市通报的,将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在政务新媒体运行、管理工作中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将按规定严肃进行追责问责。
河东区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