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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动物、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30日 来源: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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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经营动物、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应当具备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接受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制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情况,决定在城市特定区域禁止家畜家禽活体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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