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我省疫情防控形势陡然严峻起来,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更是重中之重。作为从事冷链食品经营的企业,一定要落实主体责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控措施。
一是集中消毒检测。凡是进入山东境内使用、加工、销售、贮存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进入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进行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进入监管专仓的进口冷链食品运输储存、核酸检测、预防性消毒的费用由货主承担。
二是落实管控措施。凡从临沂市域外购进进口冷链食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于食品到达24小时前,向县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报备,并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要求,查验、留存“冷链三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货物清单》、《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出仓证明》)和“山东冷链”电子销售凭证。禁止销售、采购、运输和贮存没有“冷链三证”和电子销售凭证的进口冷链食品。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和冷库单位要分区存放进口冷链食品,与其他食品相对分离。销售单位销售进口冷链食品时,销售场所要设专柜、专人销售,不得与其他食品混存混卖,在专柜对应冷链食品的显著位置公示该批次进口冷链食品追溯二维码,供消费者监督查询。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和冷库单位必须建立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要对进口冷链食品涉及的运输车辆、从业人员全部登记在册,实行闭环管理,将运输车辆、人员、购销行为信息及时准确录入“山东冷链”,实现全程可追溯。
三是严格消杀防护。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单位要按规定做好食品存放转运区域、运输工具、货物外包装及其他相关用品用具的清洁和消毒,强化风险排查和环境整治。专人负责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强化班前测温和“绿码”上岗制,建立上岗员工健康档案,如实记录核酸检测时间、人员、检测结果、人员变化、疫苗接种等信息。从业人员加强个人防护,根据岗位工作需要正确要佩戴口罩、手套和工作服,根据岗位需要穿戴相应的面屏、围裙、胶靴等。
四是做好“应检尽检”。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与上述人员在同一密闭工作车间(场所)、无防护状态下直接接触的人员。作业期间每7天进行2次核酸检测。物流、快递、外卖等行业一线人员。作业期间每7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农贸(集贸)市场、餐饮单位、室内体育健身场所、洗浴美容场所等存在暴露风险的公共场所服务人员。作业期间每14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