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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商住楼能否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28日 来源: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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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在下列地点:

(一)房屋用途中含有住宅的建筑内;

(二)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

(三)居民住宅区;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学校、幼儿园周围;

(五)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院周围;

(六)各级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机关、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各级政治协商会议机关、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机关、各级民主党派机关周围;

(七)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

(八)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不含地下一层);

(九)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与危险化学品仓库的距离必须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文化部关于贯彻<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的通知》(文市发〔2013〕12号)规定:娱乐场所设立地点界定方法: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房地产权属证书界定。申请人应当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的房地产权属证书,其房屋规划、设计、使用用途中不含有“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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