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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我省对县域快递物流配送中心建设有没有支持政策?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21日 来源: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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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字〔2022〕42号文件规定,推动中央企业、省属国有企业、地方龙头企业联合快递物流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参与建设县域快递物流配送中心和快递物流信息平台。统筹做好县域快递物流配送中心建设用地保障工作,鼓励存量挖潜,以存量房产和土地资源参与建设的,在不改变用地主体、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可在5年内保持土地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不变。对整合全国性快递物流企业5家以上、实现县域内仓储、分拣、运输、配送、揽件“五统一”的县域快递物流配送中心,以及能够提供实时比价和撮合对接服务、整合县域80%以上快递单量的快递物流信息平台,鼓励有条件的市根据当地发展规划给予适当支持。支持国际性、全国性物流快递企业在省内建设能够通过干线车辆、专机(散航)基本覆盖全国大中型城市业务传输,在省内能够实现设区的市城市网络业务全覆盖的枢纽型分拨中心,省财政对符合条件的新设一级分拨中心,首年度给予一次性支持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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