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因退休时间存在争议,用人单位未及时办理减员,继续缴费的。
灵活就业人员按年或按季缴费后,又在单位就业,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或者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文书为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费,发生重复缴费,职工选择清退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费时间段的。
灵活就业人员在服刑期间(含折抵刑期的羁押期)缴费的。
用人单位吊销、注销或宣告破产后,用人单位继续缴费的。
全日制高等院校及技工学校学生,在校期间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费的。
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满国家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申请延长缴费后,超出最低缴费年限继续缴费的。
合同制工人(含临时工、待业等)不符合国家和省连续工龄认定条件,也没有法院关于存续劳动关系的判决,但已缴纳(含补缴)《劳动法》实施之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