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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幼儿园不能正常开学,应按什么标准退费?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3日 来源: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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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关于规范我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临发改成本〔2022〕113号),幼儿园退费政策如下:

1.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及其它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因寒暑假等原因停园(班)的,应当按停园(班)的实际工作日天数全额退还保教费、住宿费和伙食费。

2.所有幼儿园因公共卫生安全、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停园(班)的,应当按停园(班)的实际工作日天数全额退还保教费、住宿费和伙食费。

3.伙食费按幼儿实际在园天数计收。

4.幼儿因自身原因整月未入园,考虑管理费用支出等因素,根据幼儿考勤情况,保教费按收费标准的50%退费;累计在园时间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总天数一半(含)的,保教费按收费标准的15%退费;累计在园时间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总天数一半的,不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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