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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0206/2024-0000177 公开目录: 旅游提示警示信息
成文日期: 2024-09-30 发布日期: 2024-09-30
发布机构: 河东区文化和旅游局
【提示警示】国庆节假期旅游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4-09-30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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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国庆节即将来临,为保障广大游客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的假期,河东区文化和旅游局特发布假期旅游温馨提示。

一、审慎选择产品,避开低价陷阱。跟团游的游客请选择有资质、口碑好的旅行社报名,查看旅行社“一照”“一证”,即《工商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参加出境游需确认旅行社是否具有出境游资质。在选择旅游产品时,要对旅游线路的品质和价格综合考量,切勿盲目追求“低价游”和“熟人介绍”,更要警惕以“买保健品赠送旅游”“加油送免费旅游券”等名义招揽以及户外俱乐部、车友俱乐部等组织的旅游活动。此类个人或组织往往不具备旅行社主体资格,不与出游者签订书面合同,一旦发生意外,游客生命财产安全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二、签订旅游合同,明确权利义务。依据《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旅行社组织和安排旅游活动应当签订旅游合同。目前文化和旅游部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使用电子旅游合同,其与纸质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跟团出游务必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食宿标准、交通工具、购物次数、自费项目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同时注意索取并保留旅游行程单。 

三、提高安全意识,文明有礼出行。无论是参团旅游还是自驾游,都要提前关注旅游目的地的天气和交通信息,密切留意相关部门发布的境外出行信息。根据自身身体状况选择合适的旅游项目,量力而行,慎重选择高风险旅游项目。注意乘车、住宿安全,饮食卫生、涉水安全,提高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外出旅游要遵守《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尊重旅游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文化传统、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做到入乡随俗,杜绝不文明行为,塑造良好旅游形象。出境旅游更要注重举止文明,维护国民良好形象。对于严重不文明的游客,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将依据《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将其列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

四、避免冲动消费,理性依法维权。尽量选择正规商店或管理规范的市场购买纪念品。随团到只对旅游团队开放的购物场所时,不要盲目听信商家推荐,不跟风、不贪小便宜、不冲动购物,谨防上当受骗。购买商品时务必看清价格、质量、产地等信息,索要发票等购物凭据,以备退换货或维权之需。在旅游过程中发生旅游服务质量问题或旅游纠纷时,游客应冷静处理、文明协商,不可采取拒绝登机、登车甚至擅自脱团等过激行为,以免扩大事态或激化矛盾,致使旅游活动无法顺利进行。旅游纠纷发生后,可积极与导游、领队或者旅行社协调沟通解决;同时注意收集证据,保留维权凭证。游客与旅行社协商不成或一时无法解决的,返程后可及时向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提起投诉。需注意,旅游投诉具有时效性,投诉时效为旅游合同结束之日 90 天内。河东区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旅游咨询服务热线是 0539-293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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