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119/2023-0000055 | 公开目录: | 决策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3-08-03 | 发布日期: | 2023-08-03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应急管理局 |
近日,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河东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区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河东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对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进行了明确。
《预案》适用于全区范围内发生的洪涝、干旱等水旱灾害,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灾、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的应急救助工作。
当相邻地区发生自然灾害并对我区造成重大影响时,按照《预案》开展区级应急救助工作。
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或区委、区政府决定的突发应急救助事项,根据需要可参照《预案》开展区级应急救助工作。
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区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救灾应急工作结束后,由区应急管理局提出建议,按照启动响应的审批程序决定终止响应。
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和《预案》相关规定,协同做好应对自然灾害的资金、队伍、物资、通信、电力、交通运输和医疗卫生等保障工作,保证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所需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区应急管理局会同区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适时组织对《预案》执行情况进行调研核查,督促有关地方和单位对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在自然灾害应对处置工作中作出积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因迟报、谎报、瞒报自然灾害重要情况或在灾害救助工作中有不当行为,导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或国有资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延伸阅读:
对4个方面内容进行完善
《预案》操作性更强、内容更全面
《预案》总共分9个章节,主要对4个方面内容进行了完善。
一是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和主要任务。预该案定位于区级层面自然灾害救助专项应急预案,坚持常态救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着眼于应对处置各类自然灾害,也涵盖了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事故导致的灾害救助等方面内容。按照机构改革后区有关部门的职责职能,强化了区有关部门(单位)应对处置自然灾害全过程的救助措施,体现了灾前充分防范、灾中高效应对、灾后有序有力救助的工作要求。
二是坚持灾害防范救援救灾“一体化”。进一步强化灾害防范救援救灾救助“一体化”的工作原则,加强了救灾救助工作与灾害防范和抢险救援两个阶段的工作衔接,“灾害救助准备”部分提出“发出预警预报”“加强应急值守”“做好应急准备”“派出工作组”“发布预警信息”等5项救助准备措施,细化了重大灾害风险防范的要求和措施。
三是优化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启动条件。根据自然灾害形势和当前救灾救助工作任务,结合我区近年灾情形势的特点和省、市预案的响应条件,新修订的预案对四个响应等级的核心指标(死亡或可能死亡人数、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人数、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户数、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生活困难人数)进行了优化调整;增加了“对灾害发生在敏感时期、敏感地区或经济欠发达、救助能力比较薄弱的地区,或灾害对当地经济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社会关注度较高,或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作出批示的,可据实调整响应启动标准”等内容,体现了“常态救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的原则要求,既与《临沂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有序衔接,又与《河东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各灾种专项预案有机结合,为形成相对完备的预案体系奠定了基础。
四是健全完善应急响应工作机制和措施。根据我区机构改革方案的相关要求,对照省有关部门(单位)机构改革后的职责职能,在新修订的预案中优化调整了区有关部门(单位)在灾害救助过程中的职责任务,对需要强化的职责职能和工作短板进行了明确,增加了建立健全救灾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将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和救灾救助信息化建设等内容,进一步细化完善了各部门、各层级、各阶段的应对措施和工作职责,增强了针对性和操作性。
为什么要起草新的《预案》?
原《河东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于2017年9月18日印发,在灾害救助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但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特别是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能进行了再造重塑,承担区减灾委办公室职能的部门由区民政局调整为区应急局,区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在救灾方面的职责发生了变化,这个文件已不能适应当前工作需要。
2022年12月19日,省政府出台了《山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市应急管理局于2023年2月份,对《临沂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征求意见。区应急管理局组织专门力量,结合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实际,组织起草了《河东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4月20日向《预案》涉及的区直部门(单位)和镇街征求意见,修改完善一致同意后,形成送审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