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112/2024-0000027 | 公开目录: | 政策依据 |
成文日期: | 2024-08-13 | 发布日期: | 2024-08-13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农业农村局 |
为持续做好我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加快培养与乡村产业需求相适应、与农村发展相协调的高素质农民队伍,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农办社〔2024〕6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人才振兴的决策部署,以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为引领,紧紧围绕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人才需求,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聚焦提升技术技能水平、产业发展能力、综合素质素养,培育粮食安全守护者、产业发展带头人和乡村振兴主力军,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加快建设农业强省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二、重点任务
2024年,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42800人。其中:以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建设、粮油大面积单产提升、深入挖掘农业生产潜力等为重点,开展省级示范性培训4800人(含学历教育提升),市、县两级培训38000人(含“师傅带徒”项目)。各级围绕粮油稳产保供任务开设的班次和培育人数不低于80%。鼓励各市围绕农业农村重点工作,组织开展市级高素质农民能力提升集中调训,支持组织跨区域学习,帮助拓宽发展思路、优化发展路径。
(一)重点提升技术技能水平。支撑粮食生产和大豆油料扩种,聚焦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围绕全产业链技术或单项关键技术开展培训。因地制宜开展棉果菜茶等经济作物及畜禽水产养殖技术技能培训。强化绿色低碳、种养结合等生态循环农业技术模式落地应用。加大农机领域培训力度。及时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救灾技术措施及相关设施装备应用培训。
(二)培优提升产业发展能力。聚焦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社会化服务专业人员、返乡创业人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等重点群体,围绕经营管理、绿色发展、品牌创建、市场营销、风险防控等内容开展系统培训,着力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和带动能力。
(三)全面提升综合素质素养。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乡村优秀文化等相关课程覆盖所有培训对象,普及三农相关政策、涉农法律法规、农业绿色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耕地保护建设、农业金融保险、乡村治理等领域知识、理念和倡导性要求,全面提升农民综合素质。
三、专项行动
采取集中培训、考察实训、分段培训、咨询服务、跟踪指导等多种形式,分层分类开展专题培训,着重组织开展八个专项行动。
(一)开展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培训行动。以粮油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为培训对象,继续围绕小麦、玉米、大豆、花生等主要粮油作物生产,按产业时间节点开展生产技能和应急性技术类培训,促进“良田、良种、良机、良法、良制”融合。沿黄流域粮食主产区地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年度绩效任务的比重不低于80%。(县级为主组织实施)
(二)开展专业农机手培训行动。以专业农机手、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社带头人为培训对象,以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区域农业应急救灾中心、常态化农机应急救灾服务队为重点,聚焦小麦、玉米、大豆、花生、棉花等主要粮油作物耕种管收机械化作业环节,开展重要机械化技术及安全生产技能培训,提高机手技能水平和职业素质。9月在全省开展农机手培训专题月活动。(县级为主组织实施)
(三)开展特色产业发展带头人培训行动。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村集体增收致富等领域新农人队伍为重点培训对象,依托当地特色产业、特色资源,开展特色种植、特色养殖、特色加工、设施农业、盐碱地综合利用、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智慧农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乡村短视频和农产品电商直播等技术技能提升培训,通过集中学习、参观考察、定岗实训、流量扶持、平台赋能等方式,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和致富带动能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县级为主组织实施)
(四)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行动。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主体带头人为培训对象,围绕产业提档升级、和美乡村示范片建设、乡村综合治理、农业对外开放发展等内容,开设主体发展能力提升、农村创业、农业“丝路先锋”等培训专题,组织跨区域学习,帮助拓宽发展思路、优化发展路径,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村级经济组织发展壮大。鼓励围绕乡村青年、退役军人、农村妇女、返乡大中专毕业生、农民工和残疾人等,开展乡村产业发展培训。2024年全省培育各类产业发展带头人不少于2000人,其中寿光、费县两个全国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不少于100人。(省、市两级为主组织实施)
(五)开展绿色生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行动。以农业生产资料供应类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和乡村农产品监管人员为培训对象,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病虫害绿色防控、绿色种养、耕地保护、科学施肥用药、农业减排固碳、节水灌溉等现代生态农业技术为内容,开展专题培训与指导服务,增强农民绿色生态高质量发展意识,推进现代农业发展。豇豆种植面积20亩以上县(市、区),开展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专项攻坚治理专题培训。养殖面积100亩以上县(市、区),开展鳊鱼、大口黑鲈、鲫鱼、乌鳢、大黄鱼、牛蛙和黄鳝7个水产养殖重点品种药物残留治理专题培训。(市、县两级为主组织实施)
(六)开展高素质农民能力提升省级示范培训行动。以全省获得农民职称、齐鲁乡村之星、驻村农民技术员和高素质农民典型等为培训对象,围绕全省农业农村系统重点工作开设省级层面示范性培训专题。继续开展“师傅带徒”“等级评价”和农民教育培训与学历提升有效衔接等试点工作,完善提升项目质效,解决农技推广“最后一步”和现代农业农村发展人才支撑等问题。(省、市、县三级共同组织实施)
(七)开展农民综合素养提升整村推进行动。以行政村为单位,开展农民综合素质素养提升培训。培训时长为半天至一天,培训内容为综合素养课,可与春耕春管、防灾减灾等应急性培训结合开展。鼓励创新性开展乡村文化、乡村治理、拒绝非法集资、防止电信诈骗等相关培训,提高农民参与积分制、清单制、“村民说事”等乡村治理过程的能力和意识,培育文明乡风。举办培训的村应设置一名联络员,负责培训对象和现场教学组织工作。(县级为主组织实施)
(八)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学用贯通综合试点行动。全省遴选1个试点市(800人)和1个试点县(100人),聚焦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农业新产业、新业态的人才需求,坚持学用结合、以用为主、重在实效的理念,开展学用贯通综合试点,推动人才培养和就业创业紧密联系、双向贯通。(省、市、县三级共同组织实施)
四、工作要求
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继续纳入对各市综合考核。各市要按照实施方案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强化全过程监管,确保全年工作高质高效、农民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一)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实施
1.强化工作主动性。统筹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组织领导与过程督导,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与文旅、退役军人、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等单位的工作联动,强化与相关业务科(处)和技术推广机构的配合协作,充分发挥高素质农民培育对农业农村工作全局的支撑推动作用。
2.注重培训针对性。根据当地农民需求与本方案内容要求,结合《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制定本级实施方案,可根据实际需要和农时特点一次性或分段完成培育任务。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开展50人以下小班教学。
3.确保工作实效性。依托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齐鲁乡村网络学院”平台)和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开展项目绩效管理。省级示范培训由省农广校统一组织实施,并对各承担机构进行任务落实督导和绩效评价。
(二)整合资源,提升培育能力
1.用好现有培训基地。优先选用省级高素质农民培训基地,注重利用农广校、乡村振兴优质校、农技推广机构、农业科研院所、涉农职业院校等优质科技教育资源,夯实农民教育培训服务能力。
2.选用社会培训力量。支持融资担保机构、有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承担农业保险、融资、担保等方面的公益性培训和高素质农民实习实训任务。
3.组建优秀师资队伍。遴选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农技推广人员、“科技小院”专家人才、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主体专业人员、具有农民高级职称的“土专家”“田秀才”,以及法律、管理、文化等领域优秀人才,组建高素质农民培训共享师资队伍。
4.配备实用培训教材。将“千万工程”简明手册纳入高素质农民思政教育指定教辅资料,鼓励地方开发具有地方产业特色的生产技能类实用型培训教材。
(三)加强监管,规范资金使用
1.加强资金监督管理。用好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将资金管理纳入项目绩效考核重要指标,确保专款专用。
2.明确资金使用范围。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支付需求调查、线上线下培训、能力提升培训、顶岗实践实训、跟踪服务监测等与培育工作相关的费用,不得列支招投标服务费用。
3.其他培训资金支付。防灾减灾应急培训和农民综合素养提升培训,可按规定列支课酬、资料费等与培训直接相关的费用,不得列支食宿费用。
(四)完善链条,扩大工作影响
1.注重训后服务。开展政策宣讲、项目推介、技术指导等农民训后跟踪延伸服务,为培育对象提供长期技术指导,协助获取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项目、信贷保险等方面支持。
2.鼓励合作发展。鼓励高素质农民组建产业发展服务合作组织,实现“抱团发展”,支持举办高素质农民产供销对接、涉农企业产品推介、农民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
3.拓宽宣传路径。开展优秀学员典型选树、精品课程评选和培训模式总结,抓好典型示范。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新媒体,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