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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0104/2023-0000345 公开目录: 普通话培训及测试
成文日期: 2022-12-09 发布日期: 2021-04-13
发布机构: 河东区教体局
关于开展2021年上半年临沂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3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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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定于2021年4月17日-18日开展2021年上半年临沂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测试时间

2021年4月17日-18日。

二、测试地点

兰山区教师进修学校(临沂市兰山区半程镇东程路38号,半程镇半程法庭对面)。

临沂实验中学(临沂市兰山区八一路54号)。

临沂实验中学北校区(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与大青山路交汇处)。

个人测试时间、测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准考证领取

选择邮寄方式领取的考生,邮局将于4月12日-14日寄出,请考生注意查收(邮局咨询电话:0539—5977027)。选择现场领取的考生,请考生本人凭身份证于4月15日-16日到各县区报名点领取《准考证》。考生应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信息,如有错误请及时与报名点工作人员联系。

四、疫情防控

1.考生要做好个人防护,凭健康通行卡(码)、佩戴口罩进入考点,除入场核验个人信息和考试测试时需摘除口罩外,其他时间原则上应佩戴口罩。测试期间要服从管理,按规定有序入场离场,尽量避免人员聚集。

2.新冠肺炎疑似、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密切接触者及有发热或其他呼吸道疾病症状的,测试前21天从高风险等级地区来鲁的,测试前14天从中风险等级地区来鲁的,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的考生,须提前到所在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上述考生进入考点时要主动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并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合格证明。

3.考生进入考场前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高于37.3℃的,须进行体温复测,体温复测后仍高于37.3℃,需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决定是否可以入场。

五、注意事项

1.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测试,两证缺一不可。

2.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应试人再次申请接受测试同前次接受测试的间隔应不少于3个月。

3.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报到,迟到15分钟以上者取消测试资格。

4.普通话水平测试是国家级考试,根据国家相关考试规定,严禁替考,严禁夹带小抄、携带任何通讯工具等进入考场,违纪者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予以处理。

临沂市教育局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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