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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0118/2024-0000030 公开目录: 法治政府建设
成文日期: 2024-02-28 发布日期: 2024-02-28
发布机构: 河东区统计局
河东区统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28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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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开展宪法法律学习,广泛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为在全社会营造依法治统、统计法治氛围迈出坚实步伐。现将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举措

(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区统计系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列为统计机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点学习内容,切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提升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为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提供良好法治保障。

(二)认真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充分认识到《统计法》对营造依法治统氛围,推进统计法治方面的重要作用,以《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为重点,开展系统内统计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学习。

(三)全面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充分发挥统计调查职能优势,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为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统计法治意识和统计工作法治化水平提供保障。同时,积极参加区普法办组织开展的法治教育宣传规划和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为推进全区法治建设贡献统计力量。

(四)深化统计普法“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一是根据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决策部署,结合统计“八五”普法宣传实际,通过呈送统计法治读本、开展以案释法等形式,深化统计普法“进机关”活动,切实提高广大领导干部依法治统的责任意识。二是以构筑统计法治宣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体系为抓手,针对不同群体,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活动。以统计专业培训会、年报会等为载体,对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和统计员开展统计法治教育,切实提高相关人员对统计法律法规的敬畏意识;深入社区、企业,开展统计普法宣传,不断拓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的覆盖面。

(五)加强统计开放日法治宣传。以“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契机,在切实做好统计政务信息公开、数据资料发布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同时,不断改进法治宣传手段,紧扣开放日主题主旨,积极推进“开门普法”,通过邀请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统计员参观座谈等方式,切实提升统计调查对象对统计法治、依法治统的理解度和认同感,切实提高了统计普法的社会效应和覆盖范围。

二、切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推进统计法治建设。成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落实。

(二)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第一责任人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三)落实统计法治建设决策部署,依法履行政府统计职能。坚持以党建为引领,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定期组织全局及镇街统计部门分管领导、负责人,集中学习统计法律法规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主要精神,找准职责,精准发力,自觉维护统计法律法规权威性,不断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全力推进区统计领域法治建设工作。

(四)全面推进统计执法责任制,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对照国家和省、市统计局相关工作要求,严格落实统计执法责任制,不断加大数据质量核查力度,加强对数据异常波动的问题单位核查核实,对发现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严肃处理和惩治,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科学性。

(五)严格规范执法,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定期组织执法学习培训,聘请相关专家进行统计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执法培训,并定期开展本辖区内执法检查和数据核查,在具体工作中强化执法实践,提升执法队伍执法能力。

(六)做好模范带头作用,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镇街统计负责人依法行政。通过开展党组中心组研讨学习、党课辅导、全体党员大会及全体人员会议督促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1.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文件,切实提高对推进统计法治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深刻领会加强统计法治建设对于当前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作用,增强推进统计法治建设的自觉性、主动性,将统计法治建设贯穿统计工作全过程。

  2. 深入开展统计法治学习宣传。以《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为重点,全面落实“八五”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积极争取将统计法治教育纳入党校培训课,纳入当地“八五”普法规划以及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规划。对照统计督察标准要求,继续推动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学习贯彻《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突出“关键少数”,全面提高各级领导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意识和依法统计法治意识。

  3. 深入推进统计依法行政。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依法提供发布统计数据,依法制定和审批备案统计调查项目,依法履行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依法规范统计工作各个环节和流程。

  4. 加强统计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一是认真履行统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位,压力传导到位,切实增强统计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二是专题研究统计法治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法治组织指导、督促检查等工作制度,将统计法治建设和依法统计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列入绩效考核内容。要积极适应统计法治建设要求,在科学设置法治工作机构的基础上,组建专门统计执法监督队伍,配足配强统计执法人员,确保统计执法力量与统计法治工作任务相适应。三加强统计执法人员资格审核,强化执法教育培训、纪律约束和队伍管理,提升统计执法业务能力和水平,努力造就一支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能力强的统计执法监督队伍。

  5. 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3年河东区统计局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

    (一)部分统计人员学习不够深入。部分镇街、企业统计人员学习统计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不够深入。

    (二)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统计部门在与住建、发改等部门协同联动工作中虽然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但个别部门的行业主管作用没有很好发挥出来。

    (三)普法宣传形式略显单调。法律法规内容严谨单调,直接学习宣传,普法内容不易接受,效果不理想,缺乏有效的宣传方式提升普法工作的吸引力和时效性。普法宣传过程中过分注重了法律条文的解读和经办程序的规范,没有进一步深挖条文背后的理念、逻辑和意义,政策宣传仅能填补法律知识匮乏,但还未能内化为一种思维模式。

    针对我局在统计法治建设领域存在的不足与现状,在我积极采取措施,从以下方面有针对性的进行了解决:

    一是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积极探索多种办法和措施,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队伍的法治意识和严格执法意识。避免行政行为和行政执法的主观随意性,提高行政干部运用法律手段开展业务的能力,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加强主动配合意识,促进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的建立。与区府相关部门间建立协调配合制度,树立“一盘棋”思想。依照部门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部门间的联系与沟通。在处理问题时,认真协商,积极配合。规范协调配合制度的组织形式、范围、工作内容和运行流程等,为探索建立科学高效的协调配合机制打好基础。

    三是改善普法宣传方式,改善法治政府建设软环境。确定宣传重点,对不同的对象,采取不同的宣传内容与要求。根据人社工作特点与宣传教育对象的不同进行系统部署。进一步挖掘更具有操作性的宣传形式,灵活多样、寓教于乐,使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更加生动活泼,内容更加深入人心。

    四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及统计法治工作要求,继续加强学习,创新工作思路,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度,广泛普及统计法治观念,推动河东法治政府建设、统计法治建设再上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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