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303/2024-0000020 | 公开目录: | 法治政府建设 |
成文日期: | 2024-02-27 | 发布日期: | 2024-02-27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汤河镇 |
2023年,汤河镇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中共临沂市河东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河东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临东法委发﹝2022﹞1号),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情况
镇委、镇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带头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重新调整完善了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书记、镇长坚持以身作则,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召开书记办公会、扩大会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将法治建设列入年度工作要点,与重点业务共同部署共同推进。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工作中重大问题,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执法监督,积极参加行政诉讼,认真执行法院判决决定;建立党政班子集中学法制度,支持执法人员参加各类执法业务、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依法管理社会和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责的能力和水平,所有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现有行政执法正工作人员9名。镇委、镇政府建立领导干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通过监督考核、民意测验、抽样调查、跟踪反馈、评估审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适时调整和完善决策,做到执法公正、规范执法、亲民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力确保执法有据、执法有度、执法有效。对以镇政府名义发布的涉及全镇性的规范性文件全部由法制工作人员进行前置性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切实提高了规范性文件质量,制订了《汤河镇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汤河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等制度,审查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2件。
(三)推进公正司法情况
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认真开展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不断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各村均配备一村一法律顾问,引导群众信法不信访,依法通过诉求途径解决诉求。同时,充分发挥镇、村作用,建立“一站式”矛盾调处平台,通过排查和化解工作,切实将诸多社会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将问题解决在基层,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司法所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并从综治中心抽调2名业务精干同志共同负责平时信访和矛盾纠纷化解,聘请1名善于调解的德高望重的老同志在镇综治中心坐班,第一时间化解矛盾,调解纠纷,起到良好的效果。
(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情况
汤河镇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学习宪法、宣传宪法、维护宪法权威,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积极培育全民法治意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汤河镇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通过法治讲座、“赶大集”发放传单等形式宪法进行广泛宣传,使全镇法治意识得到提高。为完善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汤河镇积极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并依托多层次的法律服务体系推动形成汤河特色的公共法律服务模式,构筑了“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法律顾问”村级法律服务工作网络。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治建设工作总体上进展顺利、成效明显,但与新形势新要求相比,尚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普法宣传形式不够丰富,受人员配置以及经费等因素影响,利用新媒体创新开展法治宣传的手段还不够丰富。二是极少数领导干部、村两委成员依法行政的意识还不强,口头上讲法治、但在实际工作中轻法治、或不讲法治的现象依然存在。三是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整改措施
(一)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镇委、镇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及时研究涉及行政执法规范化、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落地等重大法治事项,关注注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二是坚持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应知会专题强化班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制度,邀请法律顾问作专题讲座,树立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榜样,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三是狠抓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进一步指导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落实行政应诉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已达到100%。
(二)继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机关内部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面向执法对象、管理对象、服务对象广泛宣传本部门、本行业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增强宣传效果。多开展一些座谈会,分享会,及时了解干部在法律适用问题上的盲区,同时不定期邀请法律顾问对常见的法律条文进行讲解,便于干部群众理解法律条文,提升普法效果。
(三)加强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拓宽法治思维,创新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切实增强国家工作人员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开展社会组织执法培训、领导干部法律法规学习等各类法治专题讲座,每年督促干部职工完成网络学习不少于40课时的学法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