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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xzzfj1/2023-0000076 公开目录: 法治政府建设
成文日期: 2023-02-16 发布日期: 2023-02-20
发布机构: 河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河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20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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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东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实施方案》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安排要求,河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坚持以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为目标,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为手段,着力抓好班子建设和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年度重要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谋划,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各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二是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及法治政府建设职责,明确党组书记抓法治建设工作责任清单,带头履行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注重培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法治意识及法治素养,加强多渠道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二)全面落实普法责任,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保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对行政处罚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结合“八五”普法宣传,制作法制宣传展板、开辟法制教育阵地。将执法办案与普法宣传相结合,把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通过文明执法促进深度普法,通过广泛普法促进文明执法,以扎实的普法宣传工作让法治思维和观念进入群众的心中,形成全民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推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送法进企业 服务面对面”。按照园林环卫、市政公用、户外广告以及住建领域等分类,形成常用法律法规清单和意见建议表,送法律上门,服务企业及时整改、送政策上门,服务企业合规经营、送回访上门,服务企业全面发展,让企业负责人充分了解法律法规,帮助企业进行“法治体检”,提高企业经营规避风险的能力,同时做实回访工作,坚持常态长效,帮助市场主体解决困难和问题,争取企业的支持和认可,不断提升城管部门的社会满意度和美誉度,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理顺规范执法程序,加强部门间协作。以“三定”方案和权责清单为基础,合理划分职能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职责权限,妥善处理监管与处罚的关系。今年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案件移交与处置工作导引》,对住建部门与执法机关在案件移交与处置工作中理清职责边界,对协作配合协商机制作出明确规定,保障了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的及时、高效。

(五)强化执法队伍建设,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重点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流程,举办执法办案能力培训会3次,提高执法大队综合执法能力,全力打造一支业务强、素质高的城管执法队伍。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不通过,不得作出行政处罚。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过程全程录像,专人保管执法记录仪、执法数据。推动执法公示制度,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执法决定信用平台公示。

(六)推行柔性执法,助力企业健康成长。行政处罚做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我局将行政处罚信息在临沂双公示上报系统进行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满后,市场主体即可申请信用修复,这项举措鼓励违法市场主体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通过主动修复提前消除不良信用影响,重回市场公平竞争赛道,助力企业健康成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执法队伍法人员配置有待加强。我局执法人员构身份成复杂,业务水平存在欠缺,执法队伍平均年龄较大,总体学历偏低,个别人员在行政管理服务上还存在执行法规制度不严格、不规范、不到位的情况。

(二)行政处罚案件公示问题较多。根据规定行政处罚做出决定后需网上公示,该公示对部分企业招投标等影响较大,虽然我局已采取相关服务措施,尽可能提前消除信用公示对企业的影响,但公开要求、系统、网站等不统一。例如,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分属不同部门,且规定不同,执法公示规定与相关被处罚企业实际需求之间存在矛盾。

(三)“陪诉”行政诉讼案件较多。根据中共河东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的《关于推进全区镇街综合执法力量下沉的实施方案(试行)》通知要求,我局共派驻到全区6个镇街8支执法中队,在所驻镇街依法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但各镇街自有的城市管理工作人员在服饰、车辆外观等方面与我局高度一致,群众很难进行区分,2022年,我局就收到多起相关行政诉讼案件,实际我局并未参与相关执法活动,但均需按要求参加应诉工作,浪费司法资源。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坚持法治学习,依法履职。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学法用法依法行政等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在学通、弄懂、做实上下功夫,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做好学习表率,坚持依法执法、依法管理,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二)厘清综合行政执法与职能部门职责边界。根据省市区三级要求,实时更新综合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参照《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案件移交与处置工作导引》,争取制定综合行政执法与水务管理等部门行政处罚案件移交工作指引,明确综合行政执法与职能部门职责边界,避免职责不清,推诿扯皮,以罚代管问题。

(三)制定“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规定”。为全面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解决队伍中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责任难落实的问题,制定出台《河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规定》,根据规定要求规范行政执法,明确执法内容、执法权限、执法程序、适用法律标准、执法言行、文书填写、执法监督和档案管理等规范内容,明确规定执法时限,明确办案责任,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四)加强执法业务学习,执法培训常态化。进一步充实执法队伍,特别是基层执法队伍,明确权能职责,防止不作为或乱作为。建设学习型执法队伍,利用好“中国普法”“沂蒙普法”APP,全员普法、学法、用法。对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的法律法规进行全面梳理学习,定期组织培训,全面提升执法水平和综合业务能力,以较强的专业素质,保障执法效率和公平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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