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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ylbzj/2024-0000128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成文日期: 2024-08-16 发布日期: 2024-08-16
发布机构: 河东区医疗保障局
对区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103号提案《关于加大对乡镇卫生院医保金使用倾斜力度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8-16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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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庆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乡镇卫生院医保金使用倾斜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现行定额政策存在的问题

1.医保基金市级统筹以后,由市级医疗保障部门统一制定职工、居民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措施;在执行的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和做法、问题和不足,使之更加适应现实要求,切实保障好基金平稳、高效运行。措施中突出体现了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纳入乡镇卫生院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倾斜支持力度:要求要合理保持并提高基层定点医疗机构总额预算指标,年度新增医保基金重点向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倾斜;其年度总额控制额度是根据以前年度的总控额度、统筹支出费用和就诊人次等基础上测算出来,而不是按某个县区医保基金收入总量去参考分配,结合年度履约考核结果再提高不超过5%的比例。

2.医疗保障部门建立周转金制度,对资金垫付压力较大、信誉良好的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按其上年度总额控制指标的月均额度标准于年初预先拨付1个月的周转金,减轻定点医疗机构资金垫付压力。而后定点医疗机构每月的费用结算数据在月底出台后,我局都会在市局月结款拨付后,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拨付。

二、DRG付费制度存在的问题

DRG付费目前的现状:根据国家医保局《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要求,临沂市DRG付费2019年开始试点,22年扩面,目前整体覆盖384家符合条件的有住院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河东区DRG工作进度是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推进。根据工作计划,DRG付费政策目前仍处于逐步探索推进阶段,同时也在不断的总结经验教训、查找问题不足,不断完善DRG付费制度,切实提高医疗保障能力。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事业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将认真研究和吸收您的宝贵建议。因县区级医保部门无政策调整权限的,我们将会积极向上级医保局反映。

河东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8月16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苏潺潺 

承办责任人:刘洪朋

联系电话:0539-8391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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