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ylbzj/2024-0000125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成文日期: | 2024-08-13 | 发布日期: | 2024-08-13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医疗保障局 |
黄金刚委员:
您提出的《提高中医院DRG付费系数是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关键》提案收悉,提案剖析了当前中医DRG付费改革面临的挑战,并提出了具有前瞻性和建设性的建议,这对我们进一步推动中医药与现代医疗保障体系的深度融合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现答复如下:
一、DRG付费现状
根据国家医保局《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要求,临沂市DRG付费2019年开始试点,22年扩面,目前整体覆盖384家符合条件的有住院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河东区DRG工作进度是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推进。根据工作计划,DRG付费政策目前仍处于逐步探索推进阶段,中医类定点医疗机构暂未执行DRG付费制度。
二、针对提案建议的回复
我们完全认同您对当前中医DRG付费现状的分析,特别是在中医疾病证型反映不足、中西医诊疗编码不匹配以及中西医分组付费原则差异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行DRG工作制度在国家《按病组(DRG)付费分组方案(2.0 版)》的指导下进行,受限于DRG的工作要求及技术特点,现有分组方案一是无法直接体现中医诊断和中医特色操作及治疗,二是DRG的导向是同病组内规范行为,建立相对统一的路径标准化,但中医讲究的是个性化,强调整体性。现有分组方案和中医诊断匹配难度较大,当前仍在试点探索阶段,故我区中医类医疗机构暂未纳入。
1.遴选中医优势病种,提高中医院付费系数。我省的中医DRG付费尚处于试点阶段,下一步将着手研究并考虑在DRG付费体系中纳入更多中医优势病种,目前中医优势病种更多的在按病种付费中体现,如我市的日间手术就有中医优势病种。试点成熟后,我们将进行科学评估与论证,再尝试合理调整这些病种的付费系数,以体现中医治疗的独特价值,制定合理的中医DRG付费标准。针对中医药的特点和优势,此外还将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中西医诊疗编码的衔接与统一,为中医DRG付费提供更为精准的数据支持。
2.加强中医药DRG付费的宣传和培训。河东区医保局将根据省市级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强对中医药DRG付费政策的宣传解读,提高医务人员对中医药DRG付费的认识和接受度。同时将适时组织专题培训,帮助医务人员掌握中医药DRG付费的相关知识和技能,确保中医药DRG付费的顺利实施。
感谢您对中医药事业及DRG付费改革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将认真研究和吸收您的宝贵建议,虽然目前相关建议无法采纳执行,但相关建议我们将择机向上级部门反应。医保局将继续深化中医DRG付费改革,推动中医药与现代医疗保障体系的深度融合,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中医药服务。
河东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8月13日
提案承办分管领导:苏潺潺
承办责任人:秦西林
联系电话:15065392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