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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xzzfj1/2024-0000123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成文日期: 2024-08-09 发布日期: 2024-08-09
发布机构: 河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对区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110号《关于完善设施加大宣传夯实责任实现垃圾分类从“新时尚”走向“新习惯”的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8-09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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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海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设施加大宣传夯实责任实现垃圾分类从“新时尚”走向“新习惯”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区垃圾分类工作的关心。我们对您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您的提案非常好。提案中通过大量的事实和数据,实事求是地提出了生活垃圾分类存在的问题,分析了问题的原因,同时对如何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提出了具有可操作的建议,这对于我们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具有巨大的启发和帮助。

生活垃圾管理是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改善城乡生态环境、保障城市安全运行、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我们在日常工作中,以建设生态、循环、可持续的垃圾处理系统为宗旨,遵循您提出的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夯实监管责任的方法开展工作,结合您的提案,具体来说:第一条第一点,“推进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实现全覆盖”,我区在2023年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的基础之上,今年继续完善和督导考核垃圾分类投放设施。截至目前,中心城区168个住宅小区共计建设垃圾分类亭903座、智能回收箱147台,分布在各小区规划点上,覆盖率达100%;乡镇街道327个自然村共计建设垃圾分类亭638座、智能回收箱7台,覆盖全体村民。为保障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安全有效运行,综合运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利用大数据信息,对生活垃圾分类的智能化运行系统进行在线监管,发现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产生的断电、损坏等问题,业务人员依托移动端+电脑端的“两端”应用模式,及时发现运营数据的准确性,保障系统的可靠运行;第一条第二点“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充分利用物联网、互联网等技术,强化信息化技术在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体系中的应用,建设了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信息管理系统。智能回收箱回收后的可回收物经过专业运输车辆运输到达分拣中心后进行精细化分拣:1.分拣后的旧衣物会交给专业的环保再生工厂,通过物理方法进行开松、分梳等操作,加工成农业保温材料、建筑和工业隔音材料、填充材料等。2.分拣后的塑料经过分选、清洗、破碎、熔融、造粒后直接成型加工生产再生制品。3.分拣后的废旧纸张经过压块打包运输至纸厂,将其打碎、去色制浆,通过分选、净化、打浆、抄造等十几道工序生产成为可以再循环利用的再生纸。4.分拣过的废旧玻璃回收后经过再加工、烧熔,就可以被制成新的玻璃制品,用来制作烛台、花瓶、玻璃风铃、笔筒等。5.废旧金属交由下游再生资源企业通过精细化分选和再加工,可以将其变成新的金属材料或制品。例如,废旧铝可以通过熔炼和铸造工艺重新制成铝制品;废旧铜可以通过冶炼和电解工艺重新制成铜制品;第一条第三点“完善投资融资机制,鼓励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到垃圾分类与资源回收全过程”,我区生活垃圾分类通过“市场化”运作,由第三方运营企业以后端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带动前端垃圾分类回收,统筹开展全程分类,合理确定各类生活垃圾处理的方向和路径。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入户直接回收和“互联网+资源回收”新模式,确保垃圾分类与资源利用无缝衔接;第二条第一点“通过垃圾分类兑换积分物品提高参与的主动性”,我区智能垃圾分类设备已实现积分兑换,用户通过注册、扫码投放实现积分奖励,兑换物品。下一步我们创新“积分兑换物品”升级为“积分提现”模式,变废为钱,助力垃圾分类新时尚。河东区投放的垃圾分类智能回收设备,之前居民投递可回收物和获得相应的环保积分,积分可在商城平台兑换生活用品,然而积分对部分居民的新引力与直观性不够。第三方运营企业通过增加内置摄像头、后台与程序升级,选取四个社区作为第一批“积分改提现”试点单位,居民投递可回收物后可获得预计收益,第三方在48小时内完成投递后台审核,审核通过后,预计收益将直接转变为用户现金余额。这一“积分改提现”模式实施以来,四个社区的平均可回收物投递数量翻两翻,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热情大大提高;第二条第二点“将学校定为开展资源环境教育、推广生活垃圾分类的核心区域”,通过出台《河东区生活垃圾实施方案》,明确教育部门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纳入幼儿园、中小学以及其他教育机构教学内容。今年以来,我们走进临沂军部街小学开展了垃圾分类知识宣讲大课堂,向小学生们普及垃圾分类知识,鼓励他们自觉当起“垃圾分类宣讲员”,工作人员通过生动趣味的讲解、PPT展和播放宣传视频等多种形式,向学生们详细讲解了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分类方法和投放要求,工作人员、志愿者和孩子们一起开展了一系列小游戏,在现场准备了垃圾分类大转盘、模拟投放等趣味小游戏,认真观看了国家住建部网站“分类微课堂”垃圾分类学习专栏,让大家对垃圾分类有了更加直观和深入的了解。同时,组织河东区中小学生参加市级生活垃圾绘画大赛,绘制学生手抄报3800余份,同学们踊跃参加,奇思妙想,获得了不同等次的奖项,我局也获得了优秀组织奖;第二条第三点“加快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的建设,营造浓厚宣传氛围”。经区政府审批,申请资金100万元,在智诚路与中昇大街交汇处的带状公园内打造了一座间距观赏性、互动性、服务型于一体的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现已成为我区面向广大市民宣讲垃圾分类绿色理念的重要场所。现已组织志愿者、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各部门从业者、学生、群众等群体,现场参观生活垃圾从收集到变废为宝的全过程,讲解员详细介绍了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同时对《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政策进行解读,借助文字、展示品、游戏等方式,全方位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大家沉浸式体验了“垃圾分类磁力贴”“VR体验”等互动游戏,呼吁大家从科学的角度正视垃圾分类问题,共同践行垃圾分类、推动环境保护、共享城市之美;第三条第一点“明确垃圾分类的管理机构,减少推诿扯皮造成的效率损失”。《河东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临东政发[2022]18号文,明确指出,成立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镇街负责同志任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做好综合协调、技术指导、监督考核和宣传引导等工作。各镇街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做;第三条第二点,“确保垃圾分类在运输过程中不存在混装混运、先分后混”,《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明确要求,配备符合要求的专用车辆和人员,按照生活垃圾类别、数量、作业时间等要求,将生活垃圾运输至集中收集设施或者符合规定的转运设施,不得混装混运,不得随意倾倒、丢弃等。我区已配备生活垃圾四分类收集容器,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按照区域内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合理确定分类收运频次、时间和路线,配足配齐统一规范标识的分类运输车辆,确保全过程分类;第三条第三点,“充分调动部门、镇街、社区(村居)、企业等积极性,明确责任和目标,凝聚工作合力,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通过出台《河东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临东政发[2022]18号文,明文要求,形成部门合力。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推进、检查指导和监督考核,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目标;财政部门负责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的建设运行予以支持;住建部门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本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按照要求配合街道、社区配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业主或居民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推进党政机关及有关事业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教育部门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纳入幼儿园、中小学以及其他教育机构教学内容;行政审批部门负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审批、核准等相关工作;自然资源部门负责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用地;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及时公布危险废物经营企业名录,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危险废物处置环节的监管;商务部门负责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宣传部门(文明办)负责协调指导有关职能部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媒体宣传工作,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文明创建考核内容;共青团区委负责对青少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青少年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妇联负责发动妇女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引导家庭成员自觉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的践行者、推动者。今年以来,我们以各类活动为契机,组织有关部门、各镇街联合开展了“垃圾分类始于心 绿色生活我先行”、“垃圾分类进万家 文明社区树美德”以及“垃圾分一分 校园美十分”等宣传活动12次,累计入户走访16500余家,发放宣传彩单35300余份,投入环保塑料袋18600余个,绘制学生手抄报3800余份。为加强河东区各部门和镇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视程度,年河东区累计召开生活垃圾分类推进会议8次,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考核6次,通过建立长效的联席会议和监督管理机制,不断巩固、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创新发展新格局。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发挥九曲街道省级示范镇街和怡海国际省级示范社区的引领作用;继续抓好宣传教育动员工作,学习借鉴优秀的宣传经验,按照“一月一主题”的宣传标准,建立垃圾分类宣讲队伍,通过传统+新媒体等方式,开展宣传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垃圾分类专题学习和业务培训等活动,加强常态化宣传,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再次感谢您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热忱欢迎您继续关注,提出更加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河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8月8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吴善平 

承办责任人:刘洋

联系电话:19153910288

抄送: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区政府督查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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