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scjgj/2024-0000173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成文日期: | 2024-09-04 | 发布日期: | 2024-09-04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邵珠珍、桑立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市场管理,在农贸市场推行“商品明码标价进行公开公平买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接到建议后,区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部署,召开了农贸市场明码标价工作推进会,对区局明码标价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组织开展明码标价提醒宣传指导。区市场监管局市场科、价格科、九曲市场所对三处农贸进行现场调研,与农贸市场管理方、经营户进行座谈,现场督促指导农贸市场价格公示、明码标价工作。发放《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明码标价禁止价格欺诈提醒函》,警示督促辖区各经营主体依法依规做好明码标价工作。
三、分管领导亲自靠上,带领工作人员组织开展明码标价专项执法检查,主要以三官庙农贸、安居农贸、干果市场为主,其次以沿街的粮油店、超市、水果店、蔬菜店等涉及民生的行业为对象,重点检查标价签是否符合规定等,要求商户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同时,向商户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告诫商户明码标价、诚信经营。
四、加强明码标价的宣传。通过市场管理方的电子显示屏开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对自身权益的认识。通过协调市场管理方,根据市场内不同类型的摊点,提供不同的标价工具,如标价签、标价板等标价工具,鼓励其使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商品价目表。方便顾客查看价格信息。
五、加强监管与执行。市场管理方作为第一责任人,有义务加强日常巡查,确保所有摊位都严格遵守明码标价的规定。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加强市场明码标价的监督检查,提醒摊点在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发生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相应标价。
六、加大明码标价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对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拒不改正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通过行政强制手段推进明码标价行为的顺利开展。
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9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褚延浩 承办责任人:彭宏超
联系电话:0539-808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