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107/2025-0000106 | 公开目录: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
成文日期: | 2025-07-07 | 发布日期: | 2025-07-07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司法局 |
李连晓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减少行政处罚,让营商环境更有温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河东区聚焦行政执法领域不规范、不严格等突出问题,持续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强化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您提出的关于减少行政处罚,让营商环境更有温度的建议,我局具体工作落实如下:
一、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今年全国部署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全面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查封、趋利性执法的涉企执法乱象。河东区严格落实上级部署要求,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在“山东省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对检查主体、检查事项和依据、检查计划进行公示,方便企业和群众查询,强化对检查事项、检查计划等的规范化管理。依托“鲁执法”平台实现涉企检查“事前备案、计划匹配、扫码入企、检查留痕、事后评价”。入企检查前,进行线上备案,实行检查计划“云匹配”,同一时间段对同一企业开展行政检查的,原则上联合入企。入企检查时,告知检查内容、检查标准;严格落实“扫码入企”,检查信息“云录入”。企业对执法不满意或有意见建议,可通过“爱山东”、短信等渠道反馈至司法行政部门。向全区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登记主体定向发送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公益短信7万余条,制发《什么是综合查一次》等短视频40余条,宣传普及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两人执法、亮证执法、扫码入企、投诉举报等重要内容。
二、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制定《河东区区级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严格规范适用行政裁量权基准,定期评估行政裁量权基准执行情况并及时动态调整。对于符合法定“不罚”“轻罚”条件的违法情形,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主动听取企业陈述申辩,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建立行政执法“事前指导体检、事中审慎处罚、事后预防提升”相衔接相统一的企业合法合规经营指导机制。制定《河东区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实施细则》,对重点执法部门确定分级标准的要求进行细化,对A、B、C、D级企业年度抽查比例和年度日常检查频次进行了原则性规定。组织行政执法部门对全区“四上”企业逐个“过筛”,分领域划定企业等级。下一步在完成对规上企业分级分类的基础上,扩大企业覆盖面,实现监管企业全覆盖。督促执法部门落实分级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检查比例、检查频次和方式,提高监管效率。
三、提升法律服务质效。深化涉企法律服务,成立由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的民营企业法律服务队,走访企业,开展法治宣传,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征求法律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咨询,帮助企业解决突出的法律问题,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开展行政复议“入园区进企业”“法企面对面活动”,聘任涉企行政复议宣传员,设置涉企行政复议联系点,进一步引导企业通过复议渠道合理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建立涉企行政争议“容缺受理”机制,推行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听证全覆盖,加大涉企复议案件调解力度,全力通过复议调解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发挥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能优势,围绕规范涉企执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执法监督,助力河东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河东区司法局
2025年7月7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许守海
承办责任人:唐萍
联系电话:0539-8392617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府督查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