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106/2024-0000256 | 公开目录: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
成文日期: | 2024-08-02 | 发布日期: | 2024-08-02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民政局 |
张永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河东区政府慈善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但是根据2024年4月10日河东区委办公室、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清理优化创建示范和评比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各镇街园区、各部门单位对2023年1月省委、省政府批复设立省级以下创建示范活动目录以来,未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开展的创建示范活动进行自查自纠和全面清理”,“河东区慈善奖”未在《山东省级以下创建示范活动目录》范围之内,无法开展此项活动。
河东区民政局
2024年6月28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陈效宏
承办责任人:吕函真
联系电话:0539-8385919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