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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0110/2024-0000041 公开目录: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成文日期: 2024-07-01 发布日期: 2024-07-01
发布机构: 河东区住建局
对区二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41002号《关于全面禁止电动车上楼充电 切实维护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7-01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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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英娟代表: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河东区住宅小区电动车管理工作的关注,您提出的《关于全面禁止电动车上楼充电切实维护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加强小区电动车管理工作,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区住建局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开展电动车安全整治活动,督促物业企业自查自纠,并开展住宅小区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共抽查住宅小区35个,发现并整改飞线充电、楼道停放电动车等问题300余个。二是加强电梯智慧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小区加装电动车进电梯检测报警系统,运用科技手段防止电动车上楼。三是加强与发改、电力、消防、规划、街道社区等相关部门的合作,推进充电设施建设,协调解决充电设施建设过程中的遇到的选址、收费等问题和困难。四是加强消防宣传教育,联合街道、社区加强对消防安全宣传,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在入户单元门口及电梯门等显眼位置张贴“禁止电动车入内上楼”等安全提示标语。

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宣传教育,积极争取资金,引入技术手段,提升住宅小区电动车停放和充电管理水平,努力为广大居民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居住环境。

最后,对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再次表示感谢。

此复

河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27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何凤强 承办责任人:郝鲁峰 联系电话:0539-7116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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