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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0116/2023-0000340 公开目录: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成文日期: 2023-07-07 发布日期: 2023-07-07
发布机构: 河东区卫生健康局
对区二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31020号《关于保障基层医务人员工资待遇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7-07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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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中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保障基层医务人员工资待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应由财政保障,目前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工资为财政补贴。下一步,争取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人员工资由财政保障。

二、近年来受疫情影响,卫生院收入难保障,为提高医护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建议全额事业化管理,保障基层医务人员工资待遇。目前我区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对基层卫生院的投入比较大,基本公卫资金2023年预算安排4800万元,基本药物制度预算安排1746万元。一线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过渡期临时性工作补助均已发放到位,共发放资金446万元。

河东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07年07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张楠

承办责任人:王升彦

联系电话:0539-8096060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室、区政府督查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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