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116/2023-0000340 | 公开目录: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
成文日期: | 2023-07-07 | 发布日期: | 2023-07-07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卫生健康局 |
田中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保障基层医务人员工资待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应由财政保障,目前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工资为财政补贴。下一步,争取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人员工资由财政保障。
二、近年来受疫情影响,卫生院收入难保障,为提高医护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建议全额事业化管理,保障基层医务人员工资待遇。目前我区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对基层卫生院的投入比较大,基本公卫资金2023年预算安排4800万元,基本药物制度预算安排1746万元。一线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过渡期临时性工作补助均已发放到位,共发放资金446万元。
河东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07年07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张楠
承办责任人:王升彦
联系电话:0539-8096060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室、区政府督查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