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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孔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居民自建房规划与管理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居民自建房规划与管理工作不属于我局职责,建议向区违法建设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
联系电话:8383106。
河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