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110/2023-0000094 | 公开目录: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
成文日期: | 2019-04-16 | 发布日期: | 2019-04-16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住建局 |
庄凤娟等委员: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城镇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提出的关于“政府加强引导物业健康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物业管理作为房地产开发建设的延续和完善,是城市发展的必然产物,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其社会作用日益突显,群众对物业管理的关注程度逐渐提高,对物业管理的需求和要求越来越大,由此产生的纠纷矛盾越来越多,信访、投诉案件逐年增加。如何化解纠纷矛盾、如何引导物业健康发展,政府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引导:
一、强化行业管理,整顿物业市场。
(一)严格招投标管理。根据《临沂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规划项目总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含3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物业(含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以及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含1万平方米)以上的非住宅物业,其开发建设单位必须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严把资格审查,对信誉差、服务质量差、规模小等不符合条件的物业企业,限制其招投标资格。
(二)严格收费管理。根据《临沂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非普通住宅以及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的普通住宅公共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大会或全体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约定。其他非住宅类物业公共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产权单位或管理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普通住宅在销售前,建设单位应拟定物业服务方案,选择物业服务等级,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报送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和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三)严格监督管理。物业主管部门应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建立物业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和服务等级动态调整机制,对投诉率高、问题反映集中和达不到服务标准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并可采取限期整改、降低收费标准等措施。物业服务企业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全面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保证服务质量与收费标准质价相符。对不按规定执行的,损害业主利益的物业企业坚决给予处罚,取消其经营资格。
二、加大政府政策推动,出台有力的引导措施
(一)政策制定。为规范物业服务行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临沂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临沂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府各部门应熟悉法律法规,根据分工,履行各自职责,做好法规、办法的落实及宣传。作为处理化解业主与物业纠纷矛盾处理的法律依据。
(二)部门联动。随着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物业管理内容已由单一的清洁、绿化扩展到秩序维护、房屋修缮、公建设施维护等诸多范围,涉及到邻里关系、社区公共秩序等,其综合性和社区性越来越强。因物业服务企业不具备行政管理职能,没有执法资格,对于一些业主投诉的问题,无法进行有效的解决,如:小区内的违章建筑、乱设摊点、乱停车、商业网点扰民、毁绿种菜等。各行政主管部门未能形成合力,没有建立综合管理体制,对物业服务企业无法管理的违规现象进行处理。
三、推行公平公正的评先树优方式,激发物业活力
(一)物业行业文明创建。省住建厅站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实现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尽快解决因物业服务行业发展不充分、不平衡,制约了人民对美好生活需求,开展物业行业文明创建三年行动。在去年“标准建设年”行业文明创建评选工作中,通过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河东区评选出了5个文明创建标兵企业、5个文明创建示范项目。
(二)小区公益评选活动。为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充分发挥物业服务行业在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不断提升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全社会营造创建文明的良好氛围,市文明办、住建局、机关事务局联合开展了物业管理“最美小区”和“最差小区”公益评选活动。
四、加大政府培训和媒体宣传力度
(一)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服务技能。积极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参加市局、协会等部门组织的对项目经理和部门经理、重点岗位专业人员以及保洁、秩序维护员等从业人员的培训,分层次、分岗位、分批分期进行业务培训,提升其管理水平和服务技能。通过开展“物业管理知识竞赛”、“物业管理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等活动,选拔出优秀的物业管理人才,对其先进做法和工作经验进行宣传,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动行业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加大物业管理工作宣传力度。实行收费管理是住宅小区长效管理的前提,要加大物业管理宣传力度,帮助业主正确认识物业管理,理解物业管理,引导业主树立“花钱买服务”的消费理念,营造社会支持物业的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台、宣传栏、主流网络等媒体对物业管理工作进行广泛宣传。使物业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及广大业主能够及时了解最新的政策法规,明确自身的权利与义务,实现权利与义务的对等统一。
最后,对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再次表示感谢。
此复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