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scjgj/2023-0000050 | 公开目录: | 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处罚 |
成文日期: | 2023-03-11 | 发布日期: | 2023-03-11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23年3月10日作出行政处罚1条,具体内容现公示如下: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处罚机关 |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 处罚决定日期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河东区工业园彭家于埠孙运亮村卫生室 | 92371312MA3EN7F99T | 孙** | 临东市监罚告{2022}140030号 | 使用劣药、过期医疗器械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九条、第二十二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三十七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的规定 | 1、警告;2、没收劣药、过期医疗器械(详见:财务清单140039);3、罚款; | 1、警告;2、没收劣药、过期医疗器械(详见:财务清单140039);3、罚款35000元; | 临沂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2023/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