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scjgj/2023-0000327 | 公开目录: |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
成文日期: | 2023-10-08 | 发布日期: | 2023-10-08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23年10月7日作出行政处罚2条,具体内容详见以下内容。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 处罚机关 | 处罚决定日期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临沂市河东区八湖镇石拉渊小学食堂 | 12371312495192824K | 赵永杰 | 临东市监处罚〔2023〕080011号 | 当事人未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 | 警告 | 行政处罚 | 临沂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10/7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 处罚机关 | 处罚决定日期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临沂市河东区八湖镇吴十二湖村智星幼儿园食堂 | 52371312MJE8100836 | 刘雪华 | 临东市监处罚〔2023〕080008号 | 当事人购进食品未履行进货查验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 | 警告 | 行政处罚 | 临沂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