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scjgj/2024-0000029 | 公开目录: | 知识产权创造、保护 |
成文日期: | 2024-02-23 | 发布日期: | 2024-02-23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临沂市财政局关于预拨2023年省级知识产权保护和发展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临财工指〔2023〕43号)、《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临财工指〔2023〕54号)和《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高价值专利培育综合奖补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临沂市支持知识产权工作十条措施》《临沂市知识产权(专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了高价值专利培育综合奖补资金使用安排,现通知如下。
一、高价值专利培育综合奖补资金
(一)知识产权强国试点奖励。河东区2022年获批全国首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区,市财政奖励河东区市场监管局15万元。经研究,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全部用于奖励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第三方机构,其中11万元奖金奖励2022年度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其余4万元奖励2022年度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第三方机构。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注册地址属于河东区,企业或机构知识产权管理规范;2. 2022年度授权有效发明专利数量2件及以上;3.2022年度积极开展以下知识产权强国试点工作中的至少一种:荣获国家和省市专利奖、获批地理标志、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专利保险、专利开放许可转让、知识产权密集型产品认定等(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企奖励分两档,第一档共计8万元,第二档共计3万元,根据提交申报材料的企业数量,2022年度开展试点工作两项及以上的企业平均分配第一档奖金,其他企业平均分配第二档奖金。第三方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依法注册的独立机构或分支机构,年检合格,服务范围包括河东区;2.2022年度服务河东区企业授权有效发明专利6件以上;3.2022年度积极开展以下知识产权强国试点工作中的至少一种:专利裁决、侵权调解、海外维权、帮助河东区企业申报各级各类知识产权奖励和项目。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平均分配4万元奖金。
(二)高价值专利培育奖励。按照河东区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增长率两个指标参数在全市的排名,市财政奖励河东区市场监管局8.660097万元。经研究,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全部用于奖励2022年度为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注册地址属于河东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2.2022年度拥有高价值发明专利数量2件及以上;3.2022年度积极开展以下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中的至少一项:发明专利质押融资、专利快速预审、10年以上高维持年限专利维护、授权海外同族专利、获批中国专利奖等(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奖励分两档,第一档奖金6万元,第二档奖金2.660097万元,根据提交申报材料的企业数量,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两项及以上的企业平均分配第一档奖金,其他企业平均分配第二档奖金。
其中,按照不重复奖励的一般要求和知识产权奖补资金普惠性质的设计初衷,申报一项奖补的企业不可同时申报另一项奖补。
二、时间要求
各企业请于2024年3月5日前,将有关证明材料提交区市场监管局,地址:河东区人民大街1033号。逾期未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申请奖励。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资金使用范围。各获奖主体,要按照《山东省高价值专利培育奖补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将资金统筹用于高价值专利培育、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等重点领域。
(二)做好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各获奖主体,要确立推动高价值专利数量、质量双提升意识,发挥好资金使用效益,形成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目标和奖补资金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切实提高奖补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三)完善知识产权规范管理。各获奖主体,要参考《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大力激励创造知识产权,促进技术创新;灵活运用知识产权,改善市场竞争地位;系统管理知识产权,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