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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0207/2023-0000054 公开目录: 政务服务
成文日期: 2022-10-26 发布日期: 2022-10-26
发布机构: 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河东区政务服务免证办事项清单(第三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26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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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东政办发〔202220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上级驻河东有关单位:

根据《河东区“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临东办字〔202116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快推进证明证照的数据共享,最大程度精简和优化各类证明材料,助“无证明之省”建发布实施《河东区政务服务免证办事项清单(第一批)》和《河东区政务服务免证办事项清单(第批)的基础上,梳理形成了《河东区政务服务免证办事项清单(第批)》以下简称《清单》),予以公布

请严格按照《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河东区政务服务免证办事项清单的通知》(临东政办发〔202117号)具体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2022113日前,《清单》要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区政务服务网公布,各部门单位免证办事项清单要在相关办事服务窗口公布。对《清单》中的证明材料,自2022113日起实现免提交,有关办事部门单位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

“无证明城市”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要按照深入推“放管服”改革的要求不断深化。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巩固“无证明城市”建设成果,做好“无证明城市”查询核验系统应用,推动更多证明材料实现“免提交”,把减证便民、优化服务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


附件河东区政务服务免证办事项清单(第批)



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02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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